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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工装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4-1-6    阅读:1766次

1.招标条件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工装采购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共有12处办公场所,员工1014人,其中男员工615人,女员工403人,具体分布如下:

地点
 男员工人数
 女员工人数
 
北京
 287
 227
 
沈阳
 13
 10
 
上海
 36
 23
 
南京
 42
 21
 
杭州
 42
 29
 
福州
 12
 2
 
青岛
 26
 10
 
武汉
 22
 11
 
广州
 95
 39
 
深圳
 18
 17
 
成都
 15
 10
 
西安
 7
 4
 

定制工装如下:

男员工(2000元标准):正装上衣1件;正装裤子2条;长袖衬衫2件;短袖衬衫2件;

女员工(2000元标准):正装上衣1件;正装裤子2条或正装裤子1条、正装裙子1条;长袖衬衫2件;短袖衬衫2件

*以上数据为框架数据,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在¥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以上

3.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财务制度,经营情况良好,年营业额在¥10000万元(含)以上

3.3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申请人为提供服装的制造商.,且拥有自己的服装品牌,该品牌要求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国家工商总局签发)

3.5申请人应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近二年内(2012-2013年)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工装定制合同(以上合同均指西服正装类)不少于10个。

3.6申请人在招标人12处办公场所拥有售后服务能力和配送能力。

3.7申请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或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覆盖服装或西服的设计和生产。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8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合格申请人的数量多于5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详细审查标准条件的量化评审结果确定的所有合格申请人排序名单选择前5家合格申请人作为投标人;当合格申请人的数量少于5家(含)多于3家(含)时,全部合格申请人作为投标人。当合格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如果报名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5家(含),多于3家(含)时,则招标人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而直接改为资格后审,所有报名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作为投标人。

5.资格预审

5.1报名时间:

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9区8号楼8层。

5.3资格预审报名提交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近2年(2011-201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平衡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根据财务报表证明近2年无亏损,且年营业额达到¥10000万元(含)以上;

(6)申请人的报名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纳税证明;

(7)申请人品牌及产品获得荣誉(省级(含)以上和行业(*********行业协会));

(8)申请人产品近1年来在国家、行业质量检查的合格证明;

(9)申请人获得认证情况(有效期内)证明材料;

(10)申请人类似业绩证明(不少于10个。要求提供工装定制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合同金额所在页和双方签字盖章日期页。如合同金额涉及保密,需携带合同正本备查;若合同未写明金额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可;

(11)申请人服装生产加工能力和服务网络覆盖能力、配送能力的说明(要求加盖公章);

(12)申请人为本项目准备的详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服务方案、售后内容、本项目生产加工具体地点及为本项目配备的生产设备和人员等,其中生产设备要注明详细型号、生产能力等具体信息);

(13)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及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所提供证明材料如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投标资格。

6.现场踏勘:

*采购人将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生产加工地点组织现场踏勘,实地考察生产设备、人员配备等,并向通过现场踏勘的合格申请人发放招标文件,如申请人未通过现场踏勘,则取消申请人的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远非

联系电话:010-83886843

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9区8号楼8层